按照《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宁党办〔2006〕35号)、《2014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等程序,现对银川市李旭丽等4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,以上人员公示期限为7天,公示时间从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12日。公示期间,对所反映的问题,可采取写信、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反映。经调查核实,确有问题的,将取消聘用资格。
来信举报请寄: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(邮编75000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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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拟聘公示(二十六).xls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5年3月6日